長久以來,很多人認為餐飲油煙排放不算“大事”,即便已經給周邊群眾生活造成嚴重影響,也照排不誤。現在,這種污染環境的行為要付出代價了。9月18日上午,全市首例針對餐飲油煙污染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會在鏡湖區召開。
自開展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以來,我市把“藍天保衛戰”作為重中之重,多管齊下整治各類大氣污染。作為中心城區的鏡湖區,由于居民集中,老舊小區密集,是餐飲油煙污染的“重災區”。為此,鏡湖區長期以來將餐飲油煙污染整治作為提升群眾環境獲得感的重要抓手。
今年8月23日,鏡湖區聯合執法組發現龍城路一餐飲單位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備,導致含油廢棄物污染環境,立即著手展開調查。經過細致地勘驗、走訪、詢問、核查等取證活動,執法人員查明違法事實,依法決定對當事人給予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為充分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的合法權利,針對當事人訴請,鏡湖區組織此次聽證活動。聽證會上,案件調查人員對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進行舉證,以緊密的證據鏈固定違法事實,闡明了處罰依據。當事人對違法事實沒有提出異議并接受處罰,表示今后經營中將警鐘長鳴,認真履行餐飲服務業主應盡的環境保護責任。